欧洲旅游保险(申根签证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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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签证办理 24小时紧急救援
产品特色: 适用欧洲旅游,涵盖旅行意外、医疗费用补偿、旅程延误、行李丢失等保障,更有24小时紧急支援服务,保额高达270万元
适用人群: 前往欧洲旅游的人群,满足申根签证
适用年龄: 18-70周岁
保险期限: 1-182天
最高保额: 27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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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购价3折起
  • 网上支付更便捷
  • 电子保单更环保
保障项目 保险金额 保障说明
门急诊及住院医疗... 35-50万

境外旅行期间罹患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并于90天内在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我们将根据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每人每次免赔额500元。另包括返回境内30天内因该疾病住院的10,000元以内的后续治疗费用

行李和随身物品丢失 5000-7500元

每件或每套物品最高赔偿限额1500元,免赔额100元。

托运行李丢失 0.75-1万

航空公司进行托运和保管行李过程中,因转运错误或遭受盗窃导致托运行李丢失,我们将根据合同约定赔偿损失。每件或每套物品免赔额100元,最高赔偿限额1,500元

旅行证件丢失 3000-5000元

承担境外旅行期间因遗失证件所导致的额外交通、酒店、证件补领费用,每次免赔额100元。

航班延误 1000-2000元

每12小时延误赔偿250元

行李延误 1000-2000元

随航班托运的行李超过12小时延误,我们将根据合同约定给付在当地购买必需品的合理必要的费用。

旅程取消/缩短 0.75-1万

我们将根据合同约定赔偿因取消或缩短旅程所损失的所有预付而实际未使用且不可退还的旅行费用。

意外身故和残疾 35-50万

境外旅行期间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的,我们将按保险合同给付保险金。

紧急医疗运送和送返 60-100万

境外旅行期间遭遇意外伤害或罹患疾病,如有运送和运返必要的,我们将委托专业救援机构提供医疗运送和送返的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

亲友慰问探访 0.75-1万

境外旅行期间因意外伤害而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10日以上,我们将给付一位成年亲属慰问往返交通费用,并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该名亲属10日内的生活津贴,每日津贴300元为限。另提供一名未成年人返回日常居住地的旅行费用。

身故遗体送返 12-20万

提供遗体运返服务和15,000元以内的丧葬费用。

个人责任 50万

境外旅行期间因疏忽或过失行为造成第三方死亡、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我们将按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注:以上保障说明仅为简要介绍,详情以条款为准。查看详细条款

  1、旅游医疗保险(个人或团队医疗保险)可由申请人在本国,如果本国不可能,可在任何一个国家或由东道主在目的国办理。

  2、旅游医疗保险须包括由于生病可能送返回国的费用及急救和紧急住院费用。

  3、含损失赔偿至少30000欧元。须有向保险公司, 例如其在欧盟成员国,瑞士或者列支敦士登的业务点追索赔偿的可能性。

  4、旅游医疗保险须对整个申根区和旅游逗留期有效。

  5、在个别情况下,如对明显容易生病者须根据要求投保的数额提出更高的理赔要求。

  6、在出行的目的是为了看病治疗的情况下,须单独证明谁承担费用。

  7、PICC 24小时双语紧急救援电话 86-400-650-5913或86-10-64105913。

  8、救援机构指国际SOS(ISOS)

  9、支付成功后,如需退保或修改保单信息,请您于保险生效日期前前往营业厅办理。(详情咨询:4001234567-2)

  温馨提示:根据保监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95号),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均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但航空意外身故责任对应的死亡保险金额不受此限制。

1、万元以下意外险(包括旅游险)理赔案件一日通知赔付

     如果您的意外险案件,案情简单、出险原因清楚、保险责任明确且损失金额在10000元(含)以下我们双方在案
     件赔付达成一致后,可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理算、核赔等相关工作,告诉您赔付金额、和通知财务付款。

2、境内旅行意外险通赔服务

     如您在境内旅行意外险保期内发生保险事故,出险地人保财险分支公司可高效、及时地进行人伤跟踪和住院探视等
     理赔服务。

意外伤害发生后,残疾保险金如何确定和给付?

              您可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按照意外险合同约定的伤残鉴定标准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我们将按照合同约定的给
              付比例,给付保险金。

因急诊需要,是否可以就近在卫生院等二级以下医院治疗?

              您可在紧急情况下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治疗,病情平稳后再转院到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进行治疗。

境外旅游期间如何启动紧急医疗救援服务?

             您可以拨打保险单上载明的救援专线服务电话或理赔服务联系人电话,我们会给您提供最好的建议和满意的紧急医疗
             救援服务

常见意外健康险(包括旅游险)案件理赔材料?

            理赔材料可分为通用部分和个性部分,以下是主要意外险(旅游险)案件需要的理赔材料,供您参考。

            (一)通用部分理赔材料

  • 填写出险报案表(或保险金给付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空白表格)
  • 保险单原件(或提供电子保单号)
  •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 客户信息补充单(超过万元以上需要)

            (二)个性部分理赔材料

  • 1、医疗保险金申请所需材料
    • 医疗机构出具的理疗费用收据及明细清单/账、诊断证明、病例、出院小结等。
    • 对于已经从任何第三方获得医疗费用补偿的、应提供第三方的医疗费用分割单或医疗费用结算证明。
    • 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 2、残疾或烧伤保险金申请所需材料
    • 司法奠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书。
    •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病例、出院小结等。
    • 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资料。

  1、旅游医疗保险(个人或团队医疗保险)可由申请人在本国,如果本国不可能,可在任何一个国家或由东道主在目的国办理。

  2、旅游医疗保险须包括由于生病可能送返回国的费用及急救和紧急住院费用。

  3、含损失赔偿至少30000欧元。须有向保险公司, 例如其在欧盟成员国,瑞士或者列支敦士登的业务点追索赔偿的可能性。

  4、旅游医疗保险须对整个申根区和旅游逗留期有效。

  5、在个别情况下,如对明显容易生病者须根据要求投保的数额提出更高的理赔要求。

  6、在出行的目的是为了看病治疗的情况下,须单独证明谁承担费用。

  7、PICC 24小时双语紧急救援电话 86-400-650-5913或86-10-64105913。

  8、救援机构指国际SOS(ISOS)

  9、支付成功后,如需退保或修改保单信息,请您于保险生效日期前前往营业厅办理。(详情咨询:4001234567-2)

  温馨提示:根据保监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95号),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均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但航空意外身故责任对应的死亡保险金额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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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飞儿
    马上要去旅游喽,买份保险换份安心。
  • 北极星
    网上投保就是方便,注册会员还能享受优惠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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