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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自驾游保险
(e-神州自驾游保险)
¥ 5.00起
保障项目 保险金额(元) - 意外医疗费用补偿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于90天内在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对于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免赔额后,按照赔付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每人每次意外事故免赔额100元,赔付比例80%)
1-5万 - 紧急医疗运送和运返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或罹患疾病,经保险人委托的救援机构,从医疗角度认定为有运送必要的,则将被保险人运送至当地或其他就近地区符合治疗条件的医院;认定为有运返必要的,则将该被保险人运返至其合法有效证件所在的住所地)
10-20万 - 亲友慰问探访
-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或遭受严重意外伤害、疾病需在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十天以上,我们将按合同约定给付亲属慰问探访交通费用补偿及每日津贴。每日津贴300元,以10天为限)
3000-5000元 - 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的,我们将按保险合同给付保险金)
10-50万 - 身故遗体运返
- (包括丧葬费用15,000元)
3-4万 查看详细条款 1、被保险人应根据情况自行决定是否使用救援机构建议的医疗机构、翻译人员/机构、法律人员/机构等第三方的服务,救援机构无权担保其服务质量。但救援机构将勤勉谨慎地选择和介绍第三方服务提供者。
2、对于所有服务,除通过电话咨询所提供的服务外,因被保险人接受服务而产生的任何第三方费用以及在救援机构安排该服务过程中通常发生的附属费用都应由被保险人负责,但被保险人购买保险人相关保险产品中提供相应保障(如境外医疗费用补偿、紧急医疗转运和运返、遗体和骨灰送返等)的,则保险人在各项保障责任相对应的保险金额范围内按相关条款约定予以承担。
3、保险人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辖各分支机构。
4、PICC 24小时双语紧急救援电话 86-400-650-5913或86-10-64105913。
5、救援机构指国际SOS(ISOS)
温馨提示: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5]90号),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按以下限额执行:1、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2、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但以下三项不在以上规定限额中:1、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现金价值;对于投资连结保险合同、万能保险合同,该项为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账户价值。2、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3、合同约定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保险金额。
6、确认投保后即代表您已阅读并同意《中国人保财险服务协议》和《隐私权政策》